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政策 - 其他文件

    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三次创业”社会事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03  责任单位: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收藏 分享到
    索引号:
    AU000B02003201500002
    成文日期:
    2014-12-29
    公文种类:
    通知
    生效时间:
    2014-12-29
    发布日期:
    2015-01-03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成都高新区管委会
    文      号:
    成高管发〔2014〕27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成都高新区“三次创业”社会事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已经管委会批准,现予印发。请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措施,扎实抓好贯彻落实。

    成都高新区管委会

    2014年12月29日


    成都高新区“三次创业”

    社会事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

    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对“两个一百年”伟大目标与国家社会事业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成都高新区结合四川省、成都市发展改革要求与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时提出了“三次创业”发展总体规划。为建设“文明和谐首善区”,特研究制定“三次创业”社会事业发展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与意义

    一、规划背景

    (一)国内背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于社会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高度重视,相继提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发展部署。特别提出了要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必须加快社会事业改革,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为社会提供多样化服务,更好满足人民需求。总体而言,伴随经济的迅猛发展,人们对社会事业发展要求越来越高,推动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尤其是弥补社会事业发展短板、推动社会事业全面快速发展,其重要性和紧迫性显得越来越突出。

    (二)高新区背景。一方面是发展机遇:实现高新区“三次创业”宏伟目标,社会事业发展具有较好的经济产业发展基础。2013年高新区产业增加值1039.7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1.3亿元,是四川省首个GDP过千亿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过百亿元的产业园区。高新区各项事业发展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处于从全面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过渡的关键时期。在党中央、四川省、成都市高度重视社会事业发展的大背景下,高新区社会事业能够在“三次创业”战略推进实施中取得更好更快发展。另一方面是发展挑战:首先是从整个成都市社会事业发展现状与发达国家或地区比较来看,每万人社会组织的数量上:法国为110,日本是97,美国是52,而成都仅为5左右;每万人持证社会工作者数量上:西方国家普遍超过10,香港超过18,而成都还不到1。相对而言,高新区社会事业具有先天不足的历史性、体制性缺陷,在近年来辖区人口急速增长的情况下,社会事业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在满足居民的民生及社会需求方面越来越显得力不从心,越来越增长的社会事业发展需求对高新区“三次创业”社会事业发展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和标准,制定和完善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既是必然选择,也是科学发展、领先发展、建设世界一流园区的必由之路。

    二、规划意义

    (一)促进高新区经济社会的协调科学发展。通过制定实施“三次创业”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有助于更好的把握实际、总结经验和做好部署,找出社会事业发展与经济产业发展差距,掌握居民、企业对社会事业发展的要求,推动高新区在大力推动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同时,弥补近年来社会事业发展短板,实现高新区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和科学发展。

    (二)推动高新区社会事业实现现代化转型。以国内外发达城市或地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为参照,通过制定实施“三次创业”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可以推动更加明晰地树立目标、加大力度和持续改进,以现代化战略和现代化思维为指导,不断推动高新区社会事业现代化转型,尤其是与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相适应,与成都市“五大兴市战略”和“四化一驱动”、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的发展目标相协调。

    (三)实现高新区“文明和谐首善区”目标。“三次创业”战略中对“文明和谐首善区”的内涵作过解释,即文明和谐首善区——产城融合、“四态合一”理念得到充分彰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体制机制和政务服务环境保持区域领先,社会管理和服务实现有效全覆盖,民生福祉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经济社会实现协调发展。通过制定实施“三次创业”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不仅可以更加清晰地把握方向,而且能在实施中完善各个领域的工作机制和协调机制,为实现高新区“三次创业”发展战略整体目标提供有力的社会支持。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高新区“三次创业”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科学的发展理念,有步骤有计划地与高新区经济产业发展同步推进和分步实施。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与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四川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成都市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成都市“四化一驱动”和高新区“三次创业”发展战略,为加快建设“文明和谐首善区”和开创社会事业现代化转型发展新局面而努力。

    ——坚持以社会各项事业基本现代化转型发展为主攻方向。高新区“三次创业”目标是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社会事业发展的基本现代化是其应然之义和底线要求。大力推进和实现高新区各项社会事业现代化转型是此次规划的实践方向,也是实现高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

    ——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社会事业发展的基本任务,促进社会公正是社会事业发展的价值追求。高新区“三次创业”和社会事业发展现代化必将是民生不断得到改善、公平正义得以彰显的过程,坚持民生导向和公正价值,使高新区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

    ——坚持以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为重要支撑。伴随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社会治理的体制和方式亟待进一步创新。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不断提升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水平,为高新区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创造条件。

    ——坚持以建立健全社会管理和服务机制为工作着力点。科学完善的工作机制是现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进一步健全高新区社会管理和服务配套机制,健全党委政府与社会力量的衔接互动机制,健全城乡社区“三社互动”治理机制,构建社会管理和服务的新格局。

    二、发展目标

    按照与国家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高新区实施“三次创业”发展战略相适应的总要求,高新区“三次创业”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目标分为以下三个阶段,具体发展指标见附表。

    (一)近期目标(2014—2015年,基础阶段):总结归纳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基本成就、基本经验和存在不足,分析判断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面临的人口增加、诉求增加等系列挑战,初步搭建和逐步完善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组织机构领导体系、福利保障制度体系、司法保障制度体系、文体发展制度体系、教育发展制度体系、卫生计生发展制度体系等。

    (二)中期目标(2016—2017年,发展阶段):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进一步推动高新区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司法事业、文化事业、体育事业、教育事业、医疗卫生、人口素质等面向现代化的全面科学发展,进一步强化公共财政投入和政府职责,进一步培育发展社会组织,进一步扩大居民有序参与,在探索社会协商对话机制基础上,大力提高社会事业和基层治理的社会协商水平。

    (三)远期目标(2018—2020年,提升阶段):提升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现代化整体水平,实现民政、司法、文化、教育、卫生、计生等各领域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辖区居民实现“学有良教、病有适医、老有颐养”,社会力量成为社会治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主体,居民自治与政府管理相得益彰,经济发展与社会事业协同推进,社会稳定与社会活力有序并存。

    第三章  主要任务与重点工作

    实现高新区“三次创业”战略目标和社会事业现代化是一个复杂而又繁重的发展过程,坚持优先发展教育,逐步提高社会福利水平,不断提升居民文化体育素质,以现代化的医疗服务体系和社区卫生服务更好的保障居民健康权,以现代化的社会治理体制和方式更好的促进社会和谐。

    一、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紧紧围绕高新区“三次创业”总要求,全面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创新教育为统揽,以推进教育均衡化、现代化、信息化、国际化发展为主题,以促进教育公平与提高教育质量为主线,以推进教育内涵式发展与提升干部教师队伍专业发展水平为重点,以深化“内培外引”与完善教育管理机制为抓手,努力构建与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相适应的结构优化、高位均衡、优质特色的现代教育体系,将高新教育建设成为“优质教育示范区”“特色教育创新区”“现代教育引领区”。到2020年,全区教育发展水平与优质教育覆盖率、教育质量与办学效益位居成都市乃至西部地区领先行列。

    (一)推进学前教育快速优质发展。

    强化学前教育的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统筹协调各类学前教育发展,逐步形成以公办园、公益园为主体,民办园为补充,满足多样化需求的广覆盖、保基本、优质化的学前教育体系。

    加快推进公建配套幼儿园建设,构建“品牌办园、街办主管、行业评估”的办园机制,探索公办园连锁办园、公开招标“品牌”幼儿园管理团队管理新建公办幼儿园,不断提升公办园供给保障能力。扶持公益性幼儿园可持续性健康发展。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办园。加强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推进学前教育内涵发展,持续提升保教、保育质量,培育一批省、市级示范性等级幼儿园。

    (二)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紧扣素质教育和均衡发展两大主题,办好每一所学校,高标准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抓两头,带中间”,着力推进优质学校品牌发展、一般学校个性化发展。持续开展标准化提升工程,着力推进校际均衡,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校际均衡发展制度。依法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合理规划学校布局,方便学生按居住地就近入学。

    深入实施“内培外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做大做强外引品牌学校,探索品牌学校示范基地建设,积极输出办学思想、学校管理、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成功经验。推动石室天府、七中初中、泡小天府集群式发展。继续引进区外优质品牌学校,领办新川科技园片区新建学校。加大本土优质品牌学校培育力度,建立教师编制、设施设备配置、专项资金等方面的资源配置机制,实施新优质学校培育计划。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办学理念,深化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式变革,加强与省内外名校交流合作,加大办学成效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学校美誉度和影响力。推动玉林中学、中和中学、银都小学、芳草小学等学校优质品牌发展。加快推进一般学校个性化发展,实施学校“个性化发展项目”行动计划。加大九年一贯制学校支持力度,深入探索“九共体”发展模式,不断提高九年一贯制学校办学水平,培育一批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九年一贯制学校。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义务教育全过程;加强德育学科渗透,完善德育实践体系,健全学校、家庭、社会、网络等“四位一体”育人机制。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坚持全面发展,加强现代公民教育、科学教育、人文教育、艺术教育和生命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深化课程改革和基于信息化环境的课堂教学模式变革,持续推进国家课程校本化、校本课程特色化,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深化“大科创”教育、国学教育、艺体教育,积极探索“走班制”“翻转课堂”“自主社团”等课改新模式。完善学生学业水平监测与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机制,全面实施“阳光体育”和“艺体2+1项目”计划,促进学生全面、个性、自主发展。

    (三)推进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

    适度控制办学规模、优化生源结构、提升学校内涵品质,实施“一流高中建设计划”,培育、拓展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全面提升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水平。推动普通高中多元发展,促进办学模式特色化、多样化,鼓励学校挖掘教育资源,因地制宜发展学校特色项目,建设一批艺术、体育、科技等特色学校。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创新教学模式,鼓励学校开发高质量校本课程,探索学分制。加大创新人才培养力度,探索建立与大学创新型人才培养相衔接的教学制度和培养模式。探索多渠道升学、多样化成才的办学模式,鼓励普通高中学校举办特色班、国际部,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

    (四)推进职业教育高标领先发展。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以服务产业发展为导向,构建校企融合、产教衔接、供需一体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中和职中迁建工程和“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办学层次和水平。高标准推进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优化专业结构和课程设置,建成一批贴近高新区产业发展需求,能够发挥引领、辐射、带动作用的重点专业。探索学校、行业、企业、园区多方共建的现代生产型和服务型实训基地。完善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衔接体系,完善教育与产业对话协作机制,探索“院校互动”办学模式和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订单培养和定向培养等教学新模式。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多渠道吸引优秀人才到职业学校任教。

    (五)推进其他教育协调健康发展。

    大力支持高端化、国际化民办教育,鼓励国际机构、社会资本投资兴办高水平国际学校。推动哈罗公学建设开办,继续引进一流国际学校。推动金苹果公学等民办学校优质发展。加强民办教育规范管理和业务指导。推进特殊教育发展,建立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完善残障学生随班就读机制;高标准创办一所特殊教育学校,满足区域内特殊教育需求。大力发展社区教育,探索建立社区大课堂运行机制,推动社区教育学院建设,开发各类社区教育课程,大力提高市民现代文明素质、科学素质和创新能力。

    专栏一:教育事业发展重点工程

    ●公办幼儿园建设推进工程:1.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着力推进35所公办幼儿园建设与开办,新增学位12600个。其中中和片区11所,大源片区8所,站南片区5所,西区4所,新川片区4所,会展片区2所,芳草片区1所。2.公开招投标“品牌”幼儿园管理团队管理新建公建配套幼儿园。3.支持和美实验幼儿园连锁办园。

    ●教师队伍专业发展提升工程:1.继续招聘部属师范院校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加大优秀教师、优秀校长引进力度。2.实施教师队伍梯度培养计划,培养30名未来教育家和100名学科教学领军名师。3.继续实施导师工作站、名师工作室建设计划,创建50个导师工作站和名师工作室。4.继续实施骨干教师境外高端培训。5.调整教师绩效工资标准,建立绩效工资自然增长机制,进一步提高教师收入待遇;完善教师绩效考核办法,鼓励教师多劳多得、优劳优得。

    ●教育管理机制改革创新工程:1.推进管、办、评分离为核心的基础教育发展模式,加强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教学业务专业化管理工作。2.完善以法人治理结构为重点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落实校长治校。3.探索学区制,推动学区学校教育资源整合、互补、共享,实现共同发展。4.建立区内高校、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国际学校发展联盟,构建多层次、大教育资源整合体系。

    ●教育建设项目推进工程:1.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着力推进25所学校建设与开办,新增学位24000个。其中中和片区6所小学,2所中学;大源片区7所小学,2所中学;站南片区1所小学;西区2所小学,1所中学;新川片区2所小学,1所中学;芳草片区1所小学。2.继续实施校园标准化提升工程。

    二、繁荣发展文体事业

    继续加大全区文体资源整合力度,按照“均等化、标准化、社会化、数字化”要求,积极构建覆盖全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公共文体服务体系,广泛多层开展群众文化惠民活动和全民健身运动,不断丰富群众文体生活。繁荣发展公益性文体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体育产业,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市场,全面提升高新文化软实力。

    (一)构建普惠优质的公共文体设施体系。

    按照“覆盖全域,惠及全民”原则,加强公共文体服务网络建设,在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基础上,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建设公共文体基础设施,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运营高效的服务设施体系,使高新区公共文体服务设施高于成都市中心城区的平均水平。

    推进区级公共文体服务功能设施项目建设。结合高新区现有公益性文体设施紧缺、尚无与区域经济飞速发展现状相适应的标志性文体设施实际,按照区域文体设施配置要求,在已有区级图书馆、文化馆基础上,推进高新区文化中心和体育中心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区域功能配套,满足群众文体生活需求,带动相关产业迅速发展。

    构建更加完善的基层公共文体服务设施网络。在已有7个街道文体活动中心、44个社区文体活动室基础上,继续建设基层公共文体服务设施网络。按每服务6—8万人设街道级文体活动中心一处(≥5000㎡),包含多功能厅、图书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活动展览室并配套建设群众文体广场;每1—1.5万人设社区级文体活动室一处(≥300㎡),包含多功能活动厅、图书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并配套建设群众文体广场,形成覆盖全区的基础公共文体设施体系。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体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捐建或者捐资助建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体育场馆等文体基础设施;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兴建文体基础设施;探索建立公共文体服务政府采购制度,鼓励社会资本通过招投标等方式参与文体基础设施建设。

    (二)完善优质高效的公共文体服务体系。

    创新文体服务方式。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文体服务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具有公益性和准公益性特点的读书社、文体俱乐部、群众文体团队、社区文体服务组织、民间文体协会等,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公益文体服务;积极培育和扶持民间组织、行业组织和社会组织、志愿团体、社会义工等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逐步构建政府、非政府社会组织、企业相互结合的公共服务体系,扩大群众对文体服务的选择空间;积极探索公共文体设施托管制度,建立完善公共文体场馆管理运营的理事会制度,引导和规范民间组织、行业组织和社会组织、志愿团体、社会义工等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良性发展。通过引入社会力量提高文体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益,使群众得到更高水平的公共文体服务。

    建立文化服务定制配送机制。按照“建立服务内容目录菜单,畅通群众需求诉求渠道,搭建服务定制工作平台,按需供给公共文化服务”的要求建立服务定制配送机制,与政府采购公共文化服务联动运行,以紧贴群众需求服务为核心,根据不同人群文化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同时,坚持“送文化”与“种文化”相结合,以农民工、老人、少年儿童、残疾人等特殊人群为重点,定制提供文艺演出、数字电影、艺术培训、公益讲座、图书借阅等服务。

    打造公共文体活动品牌体系。围绕高新区“三次创业”,以现代艺术、园区文化和校园文化为主要突破口,组织重大题材创作、艺术采风、汇演和评比活动,打造一批文化活动品牌,提升区域文化品位;继续坚持“一街道一品牌、一社区一特色”的发展思路,广泛开展基层群众文化惠民活动。同时大力发展全民健身项目,如健身跑、健步走、自行车、极限运动等群众喜闻乐见和有发展空间的健身休闲项目,推广武术、舞龙等传统体育项目,开发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休闲运动项目,并以此为基础,发掘、整理和创作一批艺术精品和经典群众赛事;积极引入现代艺术成果,不断提升居民群众文体生活品质。

    构建公共文体服务人才体系。充实公共文体服务人才队伍,探索建立评价激励机制,努力营造有利于文体人才成长的政策环境与社会环境,在现有基层文体骨干基础上,进一步发掘、整合辖区学校、企业人才资源,同时创新引入机制,拓宽引入文体人才渠道,建设多元化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加强文体人才自主培育,建立可行有效的人才培训体系,从基层文体活动团队和文体志愿者队伍中培育骨干。到2020年,全区公共文体服务人才队伍达到500支,群众文化辅导员达到800名,群众体育辅导员达到1100名。

    搭建公共文化服务技术体系。在实施文化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和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基础上,依托区文化馆建成“基层文化辅导中心”,以提供菜单式文化服务配送为途径,形成覆盖全区的基层文化辅导培训网络;依托高新区文化指导服务中心,建设高新区文化网络信息中心,拓展公共文化阵地;探索整合区域美术馆、博物馆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资源,进一步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

    大力提升流动服务能力。完善由数字电影放映车、公共图书流转车、流动舞台演出车和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区域公共图书流转制、市民文化艺术学校总分校制、文化志愿者协会总分会制构成的公共文化流动服务网络。在现有区、街道图书通借通还基础上向社区延伸,到2020年实现区、街道、社区图书通借通还全覆盖。

    (三)推进文体事业与产业融合发展。

    以“文体+科技”“文体+时尚”“文体+旅游”为特色,重点发展创意设计、文化软件、动漫游戏、新媒体、数字出版、影视演艺、文化旅游等文化创意行业。依托新世纪环球中心、新南天地商圈、铁像寺水街等街区文化艺术、时尚商业、餐饮娱乐、运动休闲业态聚集的优势,完善城市文化艺术服务功能,大力推进商业特色文化街区发展。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鼓励社会资本积极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社会资本结合文化旅游、民俗节庆活动等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展示馆,大力发展文化旅游。

    (四)完善支撑文体事业发展的政策体系。

    制定和完善政策保障体系,营造良好的文体事业发展环境,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现代文体事业和现代文体产业,参与重大文体项目实施和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加大财政对公共文体事业的投入力度,逐步建立公共文体服务政府采购制度,实施多种形式文体产品和服务的政府采购。贯彻落实和逐步完善人才使用培训和文体机构团体扶持等方面的鼓励政策。

    专栏二:文体事业发展重点工程

    ●公共文体设施项目建设工程:建设具有综合性、多业态的区级文化中心和体育中心,推动辖区公共文体设施的提档升级。文化中心建设项目由“两馆两中心”组成——图书馆、博览馆、文化活动中心、工青妇服务中心;是集图书阅览、数字多媒体阅览、高新综合展览、青少年拓展培训基地、群众性文化活动、工青妇服务及党群活动开展的各类功能性用房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文化中心。体育中心建设项目以满足区域群众全民健身需求为目的,是集体育健身、休闲、活动、宣传等于一体的“一站式”全民健身阳光体育休闲中心。总体功能由四部分组成:多功能体育馆、全民健身场馆、室外场地区和综合服务中心。整体项目采取总体规划、分期实施原则,一期建设全民健身场馆、室外场地和综合服务中心,二期建设多功能体育馆。

    ●文体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加大对文体人才的培养引进,构筑人才高地。引入文艺编创、表演人才及体育专业人才,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的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加强高层次人才、重点专业人才、基层文体骨干的培养,组织重点骨干人才多形式、多渠道参加各类培训进修,注重普遍轮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同时加大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和文化指导员的辅导培训,储备文体骨干。着力挖掘和培养一批舞蹈、声乐、器乐、曲艺等优秀表演团队,组建一支区级群众文化艺术团,依托群众文化活动积极创编文艺作品,形成一批高新文化品牌和文艺表演作品。继续组建和壮大球类、棋牌类、武术、体育舞蹈等各种社会体育组织,队伍组成人员采取专兼结合。打造一支文体志愿者骨干队伍,主要服务于群众文化活动前期策划宣传、组织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工作,以及承担相关文体项目指导培训工作。

    ●“十分钟公共文体服务圈”建设工程:完善全区基本文化权益标准和指标体系,推进区—街道—社区三级基层公共文体设施建设和改造升级,确保辖区居民在步行“十分钟”内便可见一处公共文体服务设施,其中包括图书馆、文体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室、文化活动广场、公共健身活动场所等。到2020年,新建成街道文体活动中心不少于6处,社区文体活动室不少于20处,群众文体活动广场不少于12个,在全区范围内形成“十分钟公共文体服务圈”。

    ●文体事业制度体系完善工程:针对非营利组织、人才队伍、文体志愿者服务组织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通过政策指导、业务培训、监督检查等措施加强和改进对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服务和管理,同时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节庆、演出、展览、赛事等双边和多边文体交流活动。

    ●文体事业发展社会化工程: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探索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社会民生文化领域的有效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投身于公益性文化演艺、文化旅游、工艺美术、文化会展等行业和领域中,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具有公益性和准公益性特点的民间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健身馆、体育馆等文体设施,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公益文体服务。

    三、提升发展民政事业

    大力提升发展现代民政事业,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先行先试、共建共享的原则,力争用六年左右时间,在社会救助体系、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社会福利事业等方面,努力把高新区建设成为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改革的先行区”“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的实验区”“城乡一体化民政事业发展的示范区”。

    (一)构建现代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建立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定机制、社会救助评价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与专项救助、临时救助有效衔接。建立以低保为基础、专项救助为辅助的多层次社会救助体系,低保困难群众救助率达100%。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设立高新区应急救助准备金。建立灾害救助、应急和减灾体系,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指挥系统,完善救灾应急预案,探索建立救灾物资“虚拟储备库”,加快救灾志愿者队伍建设,普及防灾避险知识。进一步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制。2014年将低保边缘残疾人纳入专项生活补助范围;2016年在巩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全覆盖的基础上,出台提高补助标准的相关政策,提高助残生活补助标准,覆盖率达到100%。

    (二)健全现代慈善救助网络体系。

    探索完善慈善捐助减免税制度,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加强基层慈善组织网络建设,进一步推进慈善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基层。建立慈善基金会并通过资本市场的规范化运作实现慈善基金的保值增值,提高社会捐赠和善款善物使用的社会参与度、透明度和公信度。

    (三)大力发展现代社会福利事业。

    加大对老龄事业和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力度,完善以居家养老为主体、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新型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日间照料、安养庇护服务体系。大力建设高标准、现代化的社会福利院,建设示范性老年人残疾人宜居社区;建立健全养老助残服务补贴制度,实现养老助残床位建设补助、养老助残服务补贴及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制度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实现符合条件对象的覆盖率达到100%;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助残事业,大力发展社区日间照料服务,改善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残疾人安养庇护服务功能和水平。到2020年,建成社区日间照料机构50家以上、社区助餐服务点50家以上、养老床位4800张。

    (四)深化基层政权与和谐社区建设。

    深入实施高新区“三次创业”强基工程,大力强化居民自治组织能力。合理调整高新区社区设置规模,确保新建社区及时建立居民自治组织,实现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全覆盖;完善社区共治机制,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议事会、居务监督委员会以及院委会(居民小组)等居民自治组织,积极开展楼院门栋居民自治,引导居民自治组织有序参与社会管理、社区建设和社区自治;全面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进一步完善居民议事、评议、立约、监督等工作机制,促进居民自治制度社区实践具体化、系统化。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拓展社区服务功能,实现社区政府公共服务全覆盖。

    (五)深化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

    不断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统一高新区优抚待遇标准,整体提高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和服务水平。建立健全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与自主就业创业相结合的安置服务机制,帮助提升退役士兵的自主创业能力。进一步提高军休人员服务管理水平,探索建立国家保障和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军休服务管理新模式。

    (六)提升社会事务规范管理水平。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婚姻收养登记工作,积极开展婚姻收养登记服务标准化建设,继续保证登记合格率达100%。依法依规统筹规划殡葬事业用地,新建和改造殡仪服务设施等。加快建立和完善殡葬救助保障制度,实行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政府补贴制度。

    专栏三:民政事业发展重点工程

    ●高新区养老助残服务平台建设工程:1.启动完成高新区养老助残服务中心(大源)、高新区养老助残服务中心(新川)工程建设。集养老院、老年活动中心、残疾人康复和就业培训基地“四位一体”,提供机构养老、老年人文体活动以及残疾人托管、康复、特殊教育、就业培训等服务,确保满足3%以上的老年人入住机构集中托养的需求;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快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确保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100%。2.构建完善高新区助老助残网络信息平台。全面调动辖区养老服务资源,完善老年人监护保护体系;探索“虚拟养老助残”路径,为满足辖区老年人、残疾人不同层次的服务需求提供技术支撑。

    ●养老助残服务体系提升工程:完善养老助残服务政策体系,制定出台并推动实施《成都高新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成都高新区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办法》《成都高新区养老服务机构评估考核办法》等系列政策;完善养老助残服务体制机制,大力引进具有专业资质的高端社会组织参与养老助残服务工作,促进养老助残服务机构运行的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全面提升养老助残机构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

    ●现代化救助体系提升工程:统筹推进社会救助系列政策制订、完善及实施,健全社会救助“一门受理”机制,实现社会救助更加公正透明、便民利民;突出区域特色,以加大慈善救助推进力度、提高企业参与慈善救助覆盖率为抓手,重点研究制订对“支出性贫困”群体的救助政策,进一步完善高新区社会救助服务体系,真正实现对低保对象、低保边缘群体、支出性突发贫困等各类特殊困难群众救助率达到100%。

    ●规范化社区建设提升工程:深入实施高新区“三次创业”强基工程,着力创新基层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推行成都高新区“社区准入”制度,理顺社区与街道、部门的关系,切实减轻社区行政、事务性工作负担,以居民自治重大工作项目推进为抓手,优化社区工作运行机制,强化社区自治功能;全面推进成都高新区社区公共服务VI系统设计及应用,彰显高新区社区建设规范化成果,树立高新区社区建设现代化、人性化、规范化的整体形象。

    ●军休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结合高新区实际,构建并完善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同时,探索行政管理与购买社会服务相结合的新路径,建立具有高新特色的军休干部服务管理模式,推进军休服务管理精细化与规范化,最大化提高军休服务管理水平和军休干部满意率。

    ●5A级婚姻登记中心项目建设工程: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标准》(MZ/T 024-2011)要求,全面推进高新区婚姻登记机关管理标准化建设, 在“十二五”期间达到国家5A级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标准;同时,配套完善服务运行机制,全面提升高新区婚姻登记服务专业化、精细化、人性化水平。

    四、大力发展卫生事业

    合理规划,做实基础,提升能力,力争2020年把高新区建设成为“优质医疗聚集区”“特色医疗发展区”“基层医疗示范区”。

    (一)完善高新区医疗卫生体系建设。

    根据高新区的发展需求,合理规划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布局和功能,重点在高新区南部园区、西部园区各建成1所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在高新区南部园区建成1所综合性国际医院;其他区域突出专科特色,发展妇儿科、骨科、老年病、中医、康复理疗等专科医院,改善辖区医疗资源结构。到2020年,利用现有医疗规划用地资源,力争再引进2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全区实现床位数11000张,每千人口床位数8张的卫生配置目标,建成服务高端、特色突出、结构合理、覆盖全区、全市领先的医疗服务体系。

    (二)继续做大做强做优区域内医疗机构。

    合理调整医院布局,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区域卫生规划要求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加强专科和特色医疗机构建设,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重点在新川工业园、农转居安置区域和西部园区,合理新增民营医疗机构。鼓励兴办康复、中医、口腔、护理、老年病、体检中心、临床检验机构等医疗机构。鼓励兴办上规模、上档次的专科医院和特需医院,原则上要求综合门诊部建筑面积大于600平方米,专科门诊部建筑面积大于300平方米,诊所建筑面积大于100平方米。积极推进四川省人民医院项目进入高新区,加大四川大学华西上锦南府医院二期、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高新医院、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期工程、新川工业园医院等重点在建项目的建设力度。

    (三)深化提升卫生领域“强基工程”。

    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网络建设为基础,以维护社区居民健康为核心,提供一般常见病及多发病的初级诊疗服务,疾病预防控制、慢性病管理、妇幼保健、康复等公共卫生服务。依法规范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国家基本药物。坚持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建立家庭医生制度,扎实开展全民健康体检。建立“医疗联合体”服务模式,完善双向转诊机制,形成“首诊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健康进家庭”的分级诊疗服务格局;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全面实施“智慧健康社区”服务项目。积极拓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特色服务和延伸服务。积极探索全科医生及家庭医生服务模式改革。到2020年,每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设置1—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积不低于3000㎡;根据社区地域、服务半径和人口分布状况,合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面积不低于1000㎡。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全科医师数量及服务超过国家标准,建立健全家庭医生服务机制,卫生信息化扩展到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力争实现全区的卫生资源信息与市、省、国家可以进行实时传输。

    (四)提高区域内疾病预防控制能力。

    加快实施疾控中心办公用房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健全基层疾病控制网络,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控能力。完善疾病监测系统,提升预警能力和水平。按照危害人群的各类传染病的不同防治要求,在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积极落实各类重点传染病的预防干预措施,稳步降低传染病发病率和死亡率。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不断提高预警和科学处置能力。

    (五)提升卫生执法监督工作水平。

    不断推进卫生监督体系规范化建设和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员队伍建设,按照国家卫生部《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结合高新区卫生监督实际,逐年增加卫生执法人员,通过多种形式培训,不断提高监督人员工作能力和监督水平;加大卫生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完善卫生监督网络管理和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卫生监督管理覆盖率达到100%,同时充分发挥现场快速检测设备的作用,为卫生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撑;结合高新区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创新卫生监督工作机制,加强街道办事处卫生监督工作的督导,不断完善具有高新特色的区、街道二级卫生监督联动体系。

    专栏四:卫生事业发展重点工程

    ●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工程:通过该工程实现基层社区卫生机构及其服务的标准化、综合医疗卫生机构及其服务的规范化,建立健全高新区分级诊疗制度,通过“医疗联合体”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质量水平。加速推进四川省人民医院天府医院、四川大学华西上锦南府医院二期、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高新医院、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期工程、高新国际医院工程等项目的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医疗规划用地资源吸引三甲医院落户高新区。

    ●全科医师服务提升工程:多渠道培养全科医生,到2020年,高新区全面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实现“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至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高新区全科医生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基本适应和满足居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医疗卫生计生信息化工程:加快卫生计生和基层卫生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健全电子病历和区、街道两级信息平台建设,全面推进卫生计生信息技术规范统筹工作,着力实现医疗卫生、计生信息互联互通。

    五、创新社会治理机制

    创新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形式,在公共服务和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主动引导群众参与自主决策、自主管理、自主服务,大力发展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中的作用,完善利益协调和社会矛盾疏解机制,提高民生信息传达的及时性,全面激发社会发展活力。

    (一)创新基层治理模式。

    按照高新区“三次创业”强基工程总体部署,整合各类资源,完善政府主导、居民自治、社会参与的基层建设治理新机制,全面推进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社工人才队伍“三社互动”,提升高新区基层自治工作水平,构建功能完备、互联互通、群众满意、覆盖全社会的服务网和民心网。健全社区自治组织体系,实现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全覆盖;规范社区居民自治内容和流程,健全社区居民民主参与和表达监督机制,指导居民自治组织切实发挥好“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积极作用。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大力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二)培育壮大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构建法制健全、规范有序、分类指导、监管到位的社会组织管理体系,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夯实社会组织发展载体,大力发展服务民生的公益慈善救助类、社会事务类、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支持发展符合高新区产业导向的行业性社会组织,规范引导科教文卫体及新型社会组织;依法规范社会组织运作,完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促进社会组织自律自主运作;进一步完善切实有效的社会组织评估制度及评估结果的科学应用机制,引导社会组织规范化发展。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培养机制、评价机制、使用机制和激励机制,营造社会工作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利益协调和社会矛盾疏解机制。

    适应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新形势,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社区工作站、法治工作队伍和各类社会组织等作用,增强基层组织反映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提供社会服务、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进一步完善民生诉求的表达、收集和处理机制;充分发挥城乡社区居民议事会作用,探索建立基层事务的社会协商对话机制,提高民生需求信息传达的及时性,增强政府解决民生问题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主动性。

    (四)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律服务水平。

    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法治大讲堂”全民普法教育及宣传活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和属地管理责任机制,强化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的普法责任,促进依法治区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常态化和制度化;深化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评比活动,完善法治文化设施管理制度,实现基层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法治文化设施全覆盖,推进形成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以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为耻的法治环境和氛围。创新机制,拓展路径,深化开展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专项工作,为构建和谐幸福高新、实现“三次创业”奠定坚实法治基础。

    专栏五:社会治理创新重点工程

    ●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和支持工程:完善支持社会组织的政策制度,搭建社会组织与政府管理的互动平台,建设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等。

    ●城乡社区“三社互动”完善工程:完善在城乡社区全面推进“三社互动”的实施意见,提高社区建设规范化水平,加大社区场地和公共资金投入,完善社会工作者支持政策,建立健全系列社会工作政策制度,为“三社互动”工作提供政策和制度保障。

    ●基层社会协商对话机制创新工程:制定与实施《高新区关于构建社会协商对话制度的意见》,对基层协商民主制度的目的意义、组织架构、协商主体、协商程序、保障措施等主要环节进行整体性、制度性、规范化的总体设计,确保社会协商对话工作在政策取向上保持一致,在实施过程中有序推进。

    ●学法用法及法律服务提升工程:不断深化普法宣传及“法律六进”工作,促进依法治区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常态化和制度化;出台《成都高新区加强法治文化公共设施管理工作的规定》,加强对法治文化公共设施的建设及管理维护。创新工作路径,强化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高对矫正对象的监管及人性化教育水平;参与构建“大调解”格局,深化开展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矛盾纠纷等热点领域人民调解工作;拓宽法律援助渠道,提高为居民提供个性化法律服务水平。

    第四章  实施机制与保障措施

    一、实施机制

    (一)组织领导机制。

    增强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对社会事业发展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力度,成立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领导小组,由高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委领导任副组长,社会事业局为牵头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各街道为成员单位,所辖社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为参与者,形成上下联动的组织机制与工作机制,分层分类负责实施高新区“三次创业”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的政策调整、决策落实、执行协调、监督指导等工作。

    (二)实施监督机制。

    构建以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街道监督员、社区监督员、媒体监督员等为主体的发展规划实施监督机制,建立随时反馈与意见问题收集机制,采取定期召开座谈会与不定期深入企业、社区了解民意等形式听取意见建议,及时修正完善和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三)定期评估机制。

    确立高新区自我定期评估(每年一次)和第三方社会组织定期评估(每阶段一次)相结合的规划实施评估机制。前者以自我总结、分析归纳为主,后者以实地调研、问卷调查为主。

    二、保障措施

    (一)凝聚加快社会事业现代化发展社会共识。

    运用现代传媒技术和舆论工具,加强对高新区“三次创业”发展战略和高新区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的重大意义、总体愿景、重点项目等内容的宣传,重点宣传好涉及社会事业的重大民生工程和居民群众的普遍关切。引导好舆论,沟通好社情民意,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营造有利于高新区加快社会事业现代化发展的社会氛围。

    (二)强化政府在社会事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

    首先,突出社会事业发展在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战略地位,把民生改善和社会发展作为转变增长方式的重要抓手,作为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其次,发挥政府在社会事业发展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把社会问题、社会形势和社会政策的研判作为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起相应的决策与落实、执行与考核、监督与反馈的工作机制。再次,通过深化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的引导和调控机制。最后,及时建立健全社会事业领域的相关政策措施,细化行业准入、服务标准、政策优惠等相关社会政策,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事业领域的各项事务活动,全面实现向公共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转型。

    (三)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事业发展。

    借助社会第三方力量参与社会事业发展,鼓励并支持公益人士、志愿者、企业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事业建设与发展。一是健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机制,大力实施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发挥政府在社会事业投入上的示范带头效应,引导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对教育、医疗、体育、养老、救助、慈善等领域的投入,完善社会事业社会化发展机制,强化市场对社会公共资源的配置作用。二是加强与驻区世界500强企业在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领域的合作,支持合作办学、办医、办文化,鼓励社会服务中介组织在高新区举办分支机构,鼓励高新区以外的慈善机构来区举办社会福利事业。大力吸引外资,开展教育、卫生、文化、社会福利、人居环境等领域的国际交流活动,带动提升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的现代化、国际化水平。三是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激发社会力量办社会事业的活力,形成政府、社会两种力量在社会事业现代化发展中的优势互补、相得益彰的新格局。

    (四)建立完善社会事业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

    一是坚持社会事业发展优先保障的原则,完善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投入机制,确保全区社会事业建设的财政支出与公共财政收入同步增长。落实区、街两级对教育、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体育和社区管理等民生领域的财政投入责任,建立公共财政投入社会事业基本公共服务经费的稳步增长机制。二是制定和落实支持社会事业项目优先供地、税费优惠的政策措施,探索组建重要社会事业领域投融资平台,增强社会事业重大设施建设筹资能力。三是积极探索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提高公共产品的供给水平和服务方式的社会化、市场化程度。创新融资方式,扩大融资范围,推动形成以政府财政为主、社会积极参与的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民生保障资金筹措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投资社会事业,不断扩大社会投资规模。通过积极开展社会捐赠、赞助等活动筹措资金。鼓励发展社会慈善事业,募集慈善资金,开展扶老、恤孤、助残、救难等各种慈善救助活动等。

    (五)大力建设现代高素质社会事业人才队伍。

    社会事业发展的关键在于培育、开发和运用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一要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优秀人才在社会事业领域建功立业,让高新区社会事业成为吸引人才干事创业的大平台。二要加强社会事业管理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引进、进修培训、专题教育、主题活动等形式,打造业务精湛、素质过硬的社会事业管理团队。三要扎实推进社会事业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加快社会事业领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专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社会事业志愿者队伍的培育与发展。以专业化为核心,加强社会事业领域的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加快建立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人才基金,吸引社会各界优秀人才投身高新区社会事业。

    (六)强化规划执行落实情况的跟踪考核评估。

    抓好规划落实必须开展跟踪考核评估。一是围绕高新区社会事业现代化指标体系,分部门、分区域动态监测全区社会事业现代化发展水平。二是建立政府与公众双向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公布对公众意见的采纳处理情况,确保公众合理的社会事业发展诉求能够得到有效采纳。三是将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的考核评估结果纳入到目标考核体系,提升规划执行情况的考核与监督力度。

    (七)坚持改革创新精神贯穿规划实施全过程。

    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面临一些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客观上要求坚持改革创新精神和原则,做到在实施的困难面前锐意推动改革予以克服;做到在情势变迁面前大胆创新予以回应。努力使规划内容一一落到实处,努力将规划指导与现实需要紧密结合起来,以改革创新精神和行动确保高新区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成都高新区“三次创业”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指标体系


    附件

    成都高新区“三次创业”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指标体系

    序号

    类别

    指标名称

    目标值

    高新区现状

    截止2013年底

    2015年

    完成情况

    2017年

    完成情况

    2020年

    完成情况

    1

    教育

    事业

    公办幼儿园学位数

    13110

    450

    3200

    7200

    13110

    2

    公办中小学学位数

    72000

    48000

    54000

    62000

    72000

    3

    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目标总体达成度(%)

    ≥98

    87

    90

    95

    98

    4

    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目标总体达成度(%)

    ≥99

    90

    92

    96

    99

    5

    教育国际化发展水平目标总体达成度(%)

    ≥98

    43

    60

    90

    98

    6

    义务教育均衡总指数

    ≦0.12

    0.33

    0.3

    0.2

    0.12

    7

    文体

    事业

    每万(户籍)人口拥有公共体育设施面积(平方米)

    >22000

    >16000

    > 18000

    >20000

    >22000

    8

    文化辅导员培育(人)

    >800

    486

    600

    700

    800

    9

    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育(人)

    >1100

    733

    860

    950

    1100

    10

    文体队伍培育(支)

    >500

    344

    400

    450

    500

    11

    民政

    事业

    每千名户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张)

    ≥40

    7张

    30张

    35张

    ≥40

    12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

    100

    35

    50

    100

    100

    13

    高新区户籍人口人均康复经费 (元)

    ≥5

    1.25

    2

    5

    10

    14

    残疾人享受日间照料、居家安养服务比例)(%)

    100

    5

    20

    70

    100

    15

    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及精神、智力残疾人享受托(安)养服务、庇护的比例(%)

    ≥85

    5

    20

    50

    85

    16

    卫生

    事业

    每千人口医师数(人)

    ≥5.0

    3.28

    3.8

    4.3

    5.0

    17

    每千人口病床数(张)

    ≥8.0

    5.2

    6.3

    7.5

    8.0

    18

    平均预期寿命(男)

    ≥76

    75.80

    75.82

    75.85

    76.0

    19

    平均预期寿命(女)

    ≥81

    80.93

    80.95

    80.98

    81.0

    20

    孕产妇死亡率

    ≦7/10万

    8.5/10万

    8/10万

    7.5/10万

    7/10万

    21

    婴幼儿死亡率

    ≦4.0‰

    4.7‰

    4.5‰

    4.4‰

    4.0‰

    22

    社会

    治理

    每万人拥有执业律师数(个)

    ≥8

    4

    5

    6

    ≥8

    23

    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个)

    ≥8

    3.83

    5

    6

    ≥8

    24

    每万人拥有持证社工数(个)

    ≥10

    1.5

    3

    6

     ≥10

    25

    和谐宗教场所创建达标率(%)

    100

    25

    50

    75

    100

    26

    评价

    群众对社会事业发展的满意度(%)

    ≥85

    84.9

    85

    85

    85


    个别指标说明:

    1.教育现代化:集中体现区域办学水平和教育发展水平。涵盖区域“事业发展水平、教育公平和质量、教育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及教育信息化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教育国际化、学习型社会建设水平、教育管理水平和社会满意度”等八项指标。

    2.教育信息化:指教育领域计算机多媒体和网络信息技术的应用、管理及效益等水平指数,主要包括数字校园建设、数字教育资源应用与开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学生信息素养等指标。

    3.教育国际化:指在教育领域内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包括缔结国际友好学校、引入国际教育资源、开办国际学校、国际合作项目建设、师生国际交流等指标。

    4.教育均衡发展:指区域内教育机构、教育群体及教育个体平等分配教育资源,实现相对均衡的共同发展,具体包括组织领导、教育管理、经费保障、办学条件、师资配置、教育质量等指标。

    5.每万人口拥有公共体育设施面积(平方米):指按照本地区户籍人口计算的每万人拥有公共体育设施的面积。计算公式:每万人口拥有公共体育设施面积=(公共体育设施面积)/户籍人口×10000。

    6.每千名户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张):计算公式:每千名户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公办、民办以及社会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拥有床位数(含社区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床位数)总和/60周岁以上常住人口数×1000。

    7.群众对社会事业发展的满意度:指的是辖区居民群众对高新区社会事业整体发展及其现代化水平的满意比率,计算方式为第三方抽样调查。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4年1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