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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高管办发〔2014〕1号 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转发《成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成都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成都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编制管理 制度〉等“5项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1号),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厉行节约各项规定,现将《成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制度〉等“5项制度”的通知》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由管委会办公室负责)。
(此页无正文) 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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