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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的函》(国知发管函字〔2013〕15号),为加快成都高新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建设,现将《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规划(2013—2015)》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3年7月10日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工作规划(2013—2015)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的函》(国知发管函字〔2013〕15号),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被列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示范时限为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按照《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建设指导意见》(国知发管函字〔2013〕15号)和《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评定管理办法》(国知发管字〔2012〕84号),为做好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西部第一、全国一流、有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为目标,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精密机械制造三大主导产业及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生物制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全面推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水平,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为增强园区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动力,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建设为统揽,严格按照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考核指标体系规划和推进各项工作,到2015年,全面实现以下目标。 (一)知识产权工作机制更加完善。 建立以成都高新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工作领导小组和知识产权联席会议为核心的园区知识产权工作统筹协调机制。知识产权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与科技、金融等政策的结合更加紧密。集聚一批国内外知识产权专家和高端人才,为高新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知识产权创造水平明显提升。 高端创新资源聚集,知识产权创造数量稳步增长,质量显著提升,结构进一步优化,年专利申请总量超过15000件,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80件,发明专利申请量占年专利申请量的比例超过45%,申请国外专利数量显著增长,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申请量占总量的40%以上,注册商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数量年均增长15%以上,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精密机械等领域国内及国际组织技术标准制定参与率有较大提升,继续保持在中西部的领先地位。 (三)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显著增强。 建立以知识产权为纽带、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创新成果转化运用机制,形成较为完善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服务和管理机制,成为区域知识产权推动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助推产业做大做强的核心载体。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知识产权)联盟1—2家,引导5—10个重点产业集群和企业开展专利预警分析、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2.5亿元以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贯标企业超过20家,各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超过150家,知识产权托管率到达90%以上。 (四)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更加完备。 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基本建立,知识产权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不断完善,建立包括政府、行业协会、服务机构等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形成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知识产权平台服务更加健全。 支撑园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以成都高新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功能更加健全,每年开展知识产权综合服务300家次以上,聚集各类服务机构40家以上,其中技术转移、投融资、法律类服务机构不低于20家,建设3—5个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 三、重点任务 根据未来3年目标,以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为重点,以优化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为手段,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大力促进知识产权转化实施,有效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能力,着力增强产业发展动力。 (一)实施专利质量提升计划。 1.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利储备。加强对规模以上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孵化培育阶段企业的指导跟踪,指导和推动企业开展专利清零、知识产权储备和国外专利申请工作,形成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知识产权基础。 2.优化专利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发明专利和授权专利的资助,削弱对非职务发明的资助,逐步引导企业从注重专利数量向注重质量和结构转变。 3.开展专利寿命分析工作。摸清园区专利存续时间,引导企业多申请创新程度高的专利,提高专利存活率。 4.加快企业国外专利布局。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支持,加强企业申请国外专利申请的宣传和指导,提升成都高新区国外专利申请量和申请企业数量。 (二)实施专利运营工作推进计划。 1.建立健全专利运营工作机制。依托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立专利池、专利联盟,促进专利转化交易,开展知识产权运营。加强园区企业与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形成专利运用协同体,促进院所“闲置”专利向企业转移,推动专利储备和流转。 2.加强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加强企业信用、中介服务、增值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专业化能力。联合北交所成都中心、成都技术转移集团,探索开展知识产权价值分析工作,促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出台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贴政策,扩大融资覆盖范围。开展专利保险试点,提升企业抵御风险能力。 3.推进专利技术标准化工作。调研重点企业专利与标准化结合情况,形成调研报告,指导有条件的企业将专利与标准结合,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 4.加快国际专利技术转移。发挥西博会、欧洽会、软洽会等展会的平台作用,依托欧盟项目创新中心、成都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欧洲企业网(EEN)中国西部中心、中欧技术商务合作平台等,开展对外技术合作交流,推动本土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实施“走出去”和“引进来”战略。 (三)实施知识产权促进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计划。 1.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分类指导。对应科技企业初创期、成长期、发展期、成熟期等不同阶段,形成科技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提升和增强机制。重点围绕规模以上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联系机制,推进建立企业专利工作交流站、知识产权特派员工作室。 2.组织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广实施。制定成都高新区推广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工作方案,采取鼓励措施,推动企业将知识产权作为战略性资产进行管理运营,提升企业运用专利制度和专利资源的能力。 3.深化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工作。加大对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的支持力度,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称号的单位给予资金支持。将托管工作列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培育重点内容给予支持。强化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证、复审服务中的知识产权工作,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 (四)实施知识产权助推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计划。 1.加强知识产权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政策的结合。推动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园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促进政策,增强各相关部门对知识产权在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重要意义和关键作用的认识。 2.加强知识产权与科技、招商引资工作的结合。推进成都高新区重点科技创新计划、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专项资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等科技计划,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围绕科技项目评审和招商引资,开展重大科技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 3.开展专利导航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数据库和知识产权数据统计体系。设立专项资金,对专利预警分析、行业专利数据库建设、专利战略研究等知识产权促进工作进行支持。争取成为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试点。 (五)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升级计划。 1.完善知识产权保护鼓励政策。重点对园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专利无效宣告、专利诉讼、维权援助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行补贴,提升服务机构工作积极性,降低企业维权成本。 2.强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开展“知识产权法律专家进大厅”为企业服务活动,建立知识产权促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重大项目引进培育、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机制。扩大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工作站的覆盖范围,编制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 3.加强专利行政执法。以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为重点,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对展会的知识产权纠纷投诉进行咨询和处理。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联动机制,在源头上化解矛盾。组织开展培训活动,提高专利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4.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充分发挥成都高新区法院基层知识产权法庭职能,加强与成都市中院、四川省高院的合作,依法制裁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行为,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六)实施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增强计划。 1.加强成都高新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建设。建成成都高新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网站,利用互联网向园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知识产权政策法规、行业动态、专利数据、专利技术转移等信息服务。 2.完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制定《成都高新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加大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支持力度,重点围绕专利信息检索、分析预警、交易、运营、资产评估,引进和培育一批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3.强化创新中心、教育科技园、天府软件园、天府生命科技园等孵化器和专业园区的知识产权服务内容,将知识产权服务融入创新创业服务。 (七)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和引进计划。 1.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引进培育的政策力度和服务水平。针对园区紧缺的知识产权管理、专利运用等方面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在住房补贴、学术交流以及职称评审等方面加大支持。建设“一站式”服务平台,对人才服务贴心,关爱全心,形成知识产权人才聚集地。 2.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训机制。加强与四川大学等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的合作,以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重点,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专利信息、专利评估、价值分析培训,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信息分析、资产评估、预警及纠纷应对等方面的能力。 3.促进知识产权人才合理流动。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服务机构知识产权人才自由流动和兼职,实现知识产权人才优势向产业效能的转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管委会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参与的成都高新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示范园区各项工作的领导协调。发挥成都高新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作用,保障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执行。出台统一的工作实施方案,将示范园区建设总体目标细化分解,具体落实到各职能部门。 (二)完善政策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投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规,完善现有知识产权鼓励政策,形成涵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2013年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规模为1300万元,以后逐年增加。
附件:成都高新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成都高新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韩春林 市长助理,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傅学坤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田 林 法院院长 宋 华 检察院检察长 卢哲平 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汤继强 发展策划局局长 李 伟 经贸发展局局长 林 涛 科技局局长 李永才 工商局局长 张建忠 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李 岗 科技局副局长、创新中心主任 平 兴 高投集团董事长、总经理 尹朝银 软推办主任 黄 伟 医推办主任 杨 俊 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权进民 投资服务局副局长 傅亚明 财政局副局长 黄永祥 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白小丁 公安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局,具体负责示范园区建设统筹规划协调工作,林涛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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