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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管委会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已废止)

    发布日期:2017-06-05  责任单位: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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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AU00B020032201700015
    成文日期:
    2017-05-31
    公文种类:
    通知
    生效时间:
    2017-05-31
    发布日期:
    2017-06-05
    有效性:
    废止
    发布机构:
    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文      号:
    成高管办发〔2017〕33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成都高新区管委会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7年5月31日


    成都高新区管委会

    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17年,成都高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围绕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以下简称《纲要》),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川委发〔2016〕25号,以下简称《方案》),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成委发〔2017〕8号)为主线,按照《成都高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的总体安排部署,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方面为重点,统筹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不断降低企业创新创业制度成本,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成都高新区建设国际创新创业中心,当好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主力军、排头兵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做好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对应清理工作,做好承接和衔接工作。最大限度整合取消工程建设、民生服务等重点领域关联相近类别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探索部分审批事项或者审批事项的部分环节下放乡镇(街道)乃至村(社区)办理。完成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按照国家、省、市部署清理非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完成发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继续开展清理各类不合法不合理证明,最大程度便利群众。[牵头单位:两委办公室、经贸发展局;责任单位: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

    (二)深化“三张清单”管理。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进一步优化完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接全省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库。推进落实负面清单制度,推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牵头单位:经贸发展局、两委办公室、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贸办(筹)、投资服务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

    (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积极开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探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实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在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基础上,探索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牵头单位:工商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

    (四)全面推行个体小额经营社区备案制度。进一步简政放权,让群众自由选择商事登记,理顺对个体经营活动的管理,鼓励和保护公民劳动创业、自主就业的积极性,强化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对个体小额经营的指导、辅导和监管服务,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让社会创业创新的潜能充分释放。在全国、全省范围内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责任单位:工商局]

    (五)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成都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划转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实现行政审批相对集中,构建起“审管分离”的行政审批新体制。[责任单位: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编办)、行政审批局(筹)]

    (六)创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认真梳理研究成都高新区“大部制”管理体制以及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进一步健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健全部门工作平台,运行统一的公开平台,健全失信惩戒制度,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探索符合成都高新区实际的切实管用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牵头单位:两委办公室、工商局;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

    (七)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体系。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完善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健全三级联动审批服务机制。全面推行一窗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推行工程建设领域“多评合一”和“联合验收”等新模式。清理规范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公共服务目录,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进一步做好政企(B2G)服务工作,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提升政企服务水平,帮助协调解决困难问题,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清理编制投资项目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力争2017年12月前向社会公布。[牵头单位:两委办公室、规划建设局、经贸发展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

    (八)提升高新东区政务服务水平。不断加强空港新城政务服务中心以及12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高标准构建成都高新区东区政务服务体系,树立政务服务新标杆,力争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不出天府国际空港新城。[责任单位:两委办公室、空港办,各乡(镇)政府]

    (九)健全对外投资促进制度和服务体系。加强“一带一路”建设法律服务,加快对法律服务产业的调研形成调研报告,研究促进法律服务业发展的专项政策,探索法律服务产业园区建设,加快成都高新区法律服务产业的发展,全力打造国际办公区的法律服务专区。支持企业扩大对外投资,推动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责任单位:经贸发展局、社会事业局、两委办公室按相应职责分别负责]

    (十)全面推进网络理政。坚持上网访民意、下网解民忧,加强与群众、企业沟通交流,寻求社会“最大公约数”,推进B2G政企、R2G政民新型互动平台和S2G公共安全政府服务平台“三网融合”,打造全媒体多功能一体化网络理政平台。[牵头单位:两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

    二、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

    (一)加快推进《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推动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条例》草案,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尽快进入省政府立法程序,力争进入省人大立法程序,积极推动《条例》尽快出台,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牵头单位:两委办公室、人大工作联络处;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

    (二)开展三岔湖区域立法调研工作。围绕生态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环境治理等方面开展立法调研,加快三岔湖生态保护区立法可行性调研并提出意见建议,推动促进上级部门尽快列入立法计划。[牵头单位:两委办公室、人大工作联络处]

    (三)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度体系。加大规范性文件制定力度,在规范性文件制定中,既要有前瞻性,又要有时效性,既要大胆制度创新,又要夯实现有工作,对行政机关履职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予以明确的,特别是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创新创业、产业发展等领域,及时按照规定程序制定出台,逐步建立健全与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主支撑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体系。[责任单位:两委办公室]

    (四)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报备率达100%。加大纠错力度,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依法公布现行有效文件目录、文本并动态调整。[牵头单位:两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

    (五)推进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标准化。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标准化制度,明确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范围、程序、标准和责任,推进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标准化。[责任单位:两委办公室]

    (六)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专家协助审查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在规范性文件审查中的积极作用,全年组织管委会法律顾问、各类专家等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不少于50%。[责任单位:两委办公室]

    三、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规定,强化程序的刚性约束。[牵头单位:两委办公室、监察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

    (二)强化决策合法性审查。落实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规范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落实合法性审查职责。[牵头单位:两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

    (三)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立卷归档管理,完整记录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情况,推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牵头单位:两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

    (四)落实重大决策专家论证机制。建立成都高新区发展研究院,为成都高新区发展发挥好智囊作用。建设学习型政府,强化能力提升,善于借智借脑,建立与市场和企业对接的高新战略智库,搭建聚智平台,强化智库战略谋划、资政建言、政策评估和汇智聚智功能,更好服务科学决策。逐步推行专家信息和论证意见公开。[责任单位:发展策划局]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进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充实加强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局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重要作用,探索符合成都高新区实际的高效监管模式,避免“简政放权”后出现监管真空。推进城市管理执法改革。2017年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制定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探索在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的行政处罚权纳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范围。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制度建设,实现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转型,不断优化城市环境,以绿色发展打造美丽中国典范城市的“成都高新样板”。[牵头单位: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办)、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

    (二)充实行政执法队伍和人员。根据成都高新区发展需要,积极与省、市沟通协调,在农业、海事等领域增加行政执法机构设置。加强培训,认真做好现有在编在岗人员行政执法资格证的申领工作,确保符合申请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应领尽领,进一步缓解执法人员数量不足的问题。加强培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责任单位: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办)、两委办公室]

    (三)扎实推进“三项制度”改革。深入推动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尽快形成工作方案并在全区全面推进“三项制度”落实,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牵头单位:两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不定期抽查、通报结果等方式,以评促改,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推进开展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分析工作,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制度。[牵头单位:两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

    五、全面深化政务公开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推进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推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落实到公文办理、会议办理程序,实现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全面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会议办理程序,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牵头单位:两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

    (二)强化政策解读。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落实政策解读责任,规范政策解读内容,严格政策解读流程。[牵头单位:两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

    (三)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健全12345电话、网络信箱、短信、微信、移动客户端服务体系。完善基层公开综合服务监管平台,推进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牵头单位:两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

    六、依法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探索建立行政复议案件申请“邮政绿色通道”,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案件申请渠道;探索行政复议办案制度机制建设,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高新办案模式;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联席会议,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探索建立行政复议案件证据提交标准化制度;全面实行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制度,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年度通报和办理结果跟踪制度,切实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回应司法建议和行政复议建议,办理情况抄送法制办。[牵头单位:两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

    (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按照行政应诉工作新要求,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高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案件以及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牵头单位:两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

    (三)加强仲裁工作。积极配合支持推动成都仲裁委员会挂牌设立成都国际商事仲裁院。推进仲裁机构和仲裁员队伍建设,在各街道乡镇设立劳动仲裁审理庭。完善劳动人事争议等方面的仲裁工作规则,提高仲裁公信力,充分发挥仲裁解决经济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责任单位:两委办公室、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四)严格执行“诉访分离”规定。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进驻群众接待中心,有序分流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信访部门对涉法涉诉信访不统计、不交办、不通报,不再受理已经依法终结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积极推进职能部门按照法定受理范围和规定程序,依法分类处理群众诉求。[责任单位:两委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

    (五)深化全省“大调解”创新项目——肖家河街道“线上线下多元共治”矛盾纠纷预防与化解机制。持续完善推进肖家河街道社区法律服务O2O平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责任单位:肖家河街道办事处]

    (六)建立完善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衔接联动机制。根据川司法发〔2016〕65号文件《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建立完善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衔接联动机制的意见》的精神,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的联动衔接采取派驻制方式,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公安派出所派驻人民调解室。[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公安分局]

    (七)探索法治建设联盟的运行机制。整合吸纳辖区法治资源,探索建立法治建设联盟,并形成长效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培训、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活动。探索法治联盟参与政府决策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街道依法决策。依托法治联盟,以党支部联建形式,广泛开展法律七进和法治宣传,有效提升街道、乡镇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水平,促进辖区企业和居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的提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责任单位:桂溪街道办事处]

    (八)推广“184”网格管理模式。推进特殊人群、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建强三级网格员和“红袖套”群防群治队伍,推动“大联动、微治理”体系的深度应用,全面构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责任单位:两委办公室、公安分局、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

    (九)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开展“七五”普法,推进“法律七进”,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加快政务服务中心法律服务专区建设,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两委办公室等有关部门按相应职责分别负责]

    七、落实保障措施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管委会各部门也要建立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牵头单位:两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

    (二)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督促指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和考核制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督促检查,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和管委会各部门每年要书面向管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管委会每年要向市政府书面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对外公布。加强对政府法制队伍的培训,举办专题培训班,开展典型案件评析、疑难案件讨论,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互联互动,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牵头单位:两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

    (三)加强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继续深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强化对示范单位的培育和督促指导,及时总结、交流、推广经验。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和信息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牵头单位:两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

    (四)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机制。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机制,修订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推动实施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增强考核结果的科学性、引导性和有效性。加大考核力度,充分发挥考核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责任单位:两委办公室、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