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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 《成都高新区管委会2015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已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5年9月7日 成都高新区管委会 2015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2015年高新区依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治省、依法治市战略部署,加快建设公平正义、和谐有序的法治高新,为高新区奋力推进“三次创业”,努力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成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的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进一步清理并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完成编制行政许可项目目录。10月底全面取消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12月底前按照“五个一律”的要求清理规范前置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重点推进“先照后证”、“三证合一”等工作。〔牵头单位:两委办公室、发展策划局(法制办);责任单位: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二)加强“三张清单”管理工作。加快建立健全依法、科学、透明的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管委会和街道行政权力清单,推进街道编制公布权力清单。探索建立管委会和街道责任清单。严格执行国家公布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牵头单位:发展策划局(法制办);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三)严格执行十项制度规定。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土地出让、矿产开发、政府采购、行政审批、招标投标、政务公开、财政资金、政府投资、国有产权、公共资源10个重点领域制度规定。〔责任单位:两委办公室、发展策划局(法制办)、财政局、国土分局、规划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四)加强政务服务。规范审批办理流程,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严禁擅自抬高或降低审批门槛。规范政服务平台建设,深化“两集中、两到位”,凡属非涉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纳入政务服务平台受理办理。健全管委会、街道、社区三级政务服务网络,推进审批服务向基层延伸。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完善并联审批运行机制,推行网上受理审查,开展相对集中许可权试点。〔牵头单位:两委办公室(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五)深化公共资源配置改革。凡属国有土地使用和矿业权出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集中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等重点交易事项,均纳入市公共资源平台集中交易。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机制,严格执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15〕21号)要求,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制度。〔牵头单位:经贸发展局(发改)、财政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二、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权限、规则和程序,把部门论证、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健全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和决策调整、停止执行机制,实行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机制。〔牵头单位:两委办公室、监察局、发展策划局(法制办);责任单位: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二)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15〕3号)精神,把合法作为决策的第一要件。健全行政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提请政府审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经过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书。未经合法性审查、经审查不合法或未按照合法性审查意见整改完善的,不得提请政府决策、发文。〔牵头单位:发展策划局(法制办);责任单位: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三)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省政府《关于健全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川府发〔2015〕9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委办发电〔2014〕56号)要求,健全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为主体、吸收律师和法学专家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政策中合法性审查的作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绩效考评等制度。〔牵头单位:发展策划局(法制办);责任单位: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 (一)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标准化,完善备案审查的标准和程序,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的文件。凡未经单位内部法制工作机构合法性审查的文件,一律不予备案。〔牵头单位:发展策划局(法制办);责任单位: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四、大力推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探索推进综合执法。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领域推行综合执法,加快建立健全综合、精简、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探索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牵头单位:组织部(编办);责任单位:发展策划局(法制办)、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二)加强重点领域执法。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农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社会治安、公民信息安全、交通运输、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2015年6月底前实现“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与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对接。〔牵头单位:发展策划局(法制办);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三)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明确行政执法操作流程,推进标准化执法。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推行行政执法流程上网运行和行政执法文书电子化,对立案、调查取证、决定、执行等执法全过程跟踪记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本单位法制工作机构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行政机关不得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牵头单位:发展策划局(法制办);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严格落实《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省政府令第278号)和《成都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市政府令169号),完善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行使规则,向社会公布裁量标准并录入行政职权目录。推行行政执法裁量权案例指导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2015年12月底前要公布一批事实认定清楚、执法程序规范、严格适用裁量标准的典型案件,指导本系统行政执法机关准确行使裁量权。〔牵头单位:发展策划局(法制办);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机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不少于本年度案件总数的80%,重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备案审查率达100%,行政执法投诉办理回复率100%。探索建立专门行政执法监督队伍。〔牵头单位:发展策划局(法制办);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持续深化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从系统、内容、制度保障三个层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强化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大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常态化解读机制落实力度,解读文本、解读机构、解读人和联系电话同步公开。〔牵头单位:发展策划局;责任单位: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二)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法定标准、执法流程、执法决定向社会公开。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各行政执法部门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要在部门网站上公开案件信息。〔牵头单位:发展策划局(法制办);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三)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完善政务微博服务群众办事大厅,健全管委会、街道、社区三级政务微博矩阵体系。利用政府网站、领导信箱、政务微博微信等,畅通政民互动渠道。依托基层公开综合服务监管平台,推进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健全政务公开查询系统。〔牵头单位:两委办公室(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六、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公开审理,实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结果跟踪、案卷评查和年度通报制度。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聘请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为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牵头单位:发展策划局(法制办);责任单位: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分层次组织学习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加强应诉能力建设,完善行政机关应诉工作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主动出庭应诉。严格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认真落实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牵头单位:发展策划局(法制办);责任单位: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行政调解和仲裁工作。认真履行法定调解职责,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仲裁队伍建设。〔牵头单位:发展策划局(法制办);责任单位: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七、落实保障措施 (一)强化依法行政责任。管委会与所属主要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负责人签订《依法行政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主体、完成时限。管委会法制工作机构会同督查机构对《依法行政责任书》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检查情况作为年终目标绩效考核的依据。〔牵头单位:发展策划局(法制办);责任单位: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二)加强依法行政培训和宣传。完善党工委管委会办公会、各街道办事处办公会、各部门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度。党工委管委会办公会、各街道办事处办公会、各部门办公会每年学法不少于24次,每次不少于20分钟。举办依法行政专题培训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5小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发展策划局(法制办);责任单位: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三)深入开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管委会和各街道办事处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众征集本级政府及其部门在推进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从中筛选20—30件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逐一明确整改部门和整改时限,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同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做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承诺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牵头单位:发展策划局(法制办);责任单位: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四)深化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巩固深化示范创建成果,加强对示范创建活动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积极争创示范先进单位。〔牵头单位:发展策划局(法制办);责任单位: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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