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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关于成都高新区爱迪社区文化发展中心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登记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4-11-26  责任单位: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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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AU100B02003201400004
    成文日期:
    2014-06-26
    公文种类:
    批复
    生效时间:
    2014-06-26
    发布日期:
    2014-11-26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社会事业局
    文      号:
    成高社发〔2014〕69号


        成都高新区爱迪社区文化发展中心:
        你中心报送的有关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具备法人资格,准予登记。中心登记后,应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自觉接受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并依照章程开展活动。
    此复。
                                 

    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201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