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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绿舟新光幼儿园: 你园关于举办为成都高新区公益性幼儿园的申请已收悉。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成都市幼儿园管理办法》和《成都市公益性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和要求,经实地考察,你园基本具备举办公益性幼儿园办学条件及标准,现同意你园成为高新区公益性幼儿园。 请按照《成都市公益性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成都市公益性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成都市幼儿园膳食管理办法》和《成都市公益性幼儿园政府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规范各项办学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有关幼儿教育的法律规章,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检查和指导;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遵循学龄前儿童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努力提高保教质量;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安全卫生工作,建立卫生保健、安全防护制度,加强对食品卫生、传染病预防、园舍设施设备、消防和交通安全等工作的管理,严防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为孩子提供优质的学前教育服务。 公益性幼儿园相关材料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备案。有特殊情况自愿退出公益性幼儿园,须提前一年向区社会事业局提出书面申请,并做好善后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