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人社、农业农村、商务(投促)、海关、税务、统计、医保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市场监管年报、社保事项、农业农村部门事项、外商投资企业年报、海关管理企业年报、税务部门事项、统计事项、医保事项等事项的咨询解答等相关工作。
咨询电话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企业信息填报”-“经营主体年报咨询电话”查询。
企业年报公示要收费吗?(答:经营主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不收费。如逾期未年报,只需补报年报后,到本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提交相关资料进行申请,即可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不收费。电子营业执照的下载和验证均为免费服务,使用电子营业执照不需要经营者提供银行资金账户信息,不收费。)
企业年报中已选择对外公示的信息能否修改为不对外公开?(不能。在下一年度的年度报告中可以选择不对外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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