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一件事”专区提交变更登记申请,同时根据业务需要选择是否同步办理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医保、税务等部门及银行账户相关事项。
登记机关在线完成“个转企”审核后,将变更结果信息同步推送给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医保、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相关部门共享并认可“个转企”变更登记信息。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部门根据“个转企”变更登记信息,为企业办理社保、医保单位参保登记或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税务部门根据“个转企”的信息为企业完成首次申领发票。
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人民银行等部门根据申请人选择分别推送印章刻制预约信息、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变更信息、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变更预约信息给对应刻章单位、缴存公积金中心、银行网点。“个转企”之前未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银行网点可根据申请人选择提供银行预约开户服务。
个体工商户全程仅需办理一次网上变更登记,即可同时完成相关业务同类事项的信息变更或预约服务,“个转企”信息变更全流程在9个工作日内完成。
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开展线下咨询、导办、帮办、受理和颁发送达等工作,实现“综窗受理、分类流转、后台办理、综窗出件”。
综合窗口受理后流转至登记机关,登记机关办理“个转企”变更登记后,将“个转企”变更登记信息送至线下综合窗口,由综合窗口将“个转企”变更登记信息与申请材料纸质件同步分送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医保、税务部门并联办理,各部门办结后将办理结果信息反馈至综合窗口,由综合窗口统一向企业颁发营业执照。
“个转企”企业成立日期是原成立日期吗?(答:自2025年2月17日起,新办理的“个转企”企业成立日期将保留原个体工商户成立的日期。)
年度报告报送时间?(“个转企”企业自核准转为企业的次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原个体工商户成立日期至核准转为企业期间的年报无需补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仅公示核准转为企业后的企业年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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