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7/02

11:14

来源:

商务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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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曝光专栏【第二十二期】

近期,成都高新区商务文旅局持续开展会展行业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本期重点对会展行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现将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通报如下,请各单位引以为戒。

1.点位名称:成都世纪城国际会展中心

点位地址:世纪城路198号

隐患问题:3号馆内安全出口指示灯故障未保持常亮。

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81号)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2.点位名称:第51届成都珠宝首饰展览会

点位地址:世纪城路198号3号馆

隐患问题:现场施工作业人员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帽。

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3.点位名称:第18届中国(成都)礼品家居用品展览会暨文创旅游商品展

点位地址:世纪城路198号2-3号馆

隐患问题:场内部分开关盒未设置“有电危险”安全警示标识;舞台处LED屏后方电气线路敷设散乱。

判定依据:《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第4.2.3条:有可能发生触电危险的电器设备和线路,如:配电室、开关等位置应设置‘当心触电’警告标志。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第7.1.2条:配电线路严禁直接绑挂脚手架、金属构架、树木,不得随意拖地、杂乱堆放。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担负行业管理责任,确保全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商务文旅局提醒您:

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严格遵守规章规范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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