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和日程安排
一、小学入学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1.查看入学登记公告。4月24日,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查看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公告。
2.提交入学信息。5月6日—12日,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绑定电脑随机录取,在信息采集期间均可登录平台修改相关信息。
3.查看校验结果。相关资料提交后实行联网校验,法定监护人可于资料提交48小时后查看审核结果。原则上已线上采集信息的不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因特殊情况确需到现场进行资料审核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于5月13日—15日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进行入学资料审核。
4.查看入学结果。6月15日,法定监护人查看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所属公办小学划片范围和各公办小学入学结果。
(二)随迁子女入学
1.提交入学申请。按照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2〕13号),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于4月1日—4月30日期间,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申请。
2.查看审核结果。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法定监护人可于4月15日—5月9日期间查看入学申请审核结果。
3.查看学位安排。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于6月23日17:00前公布统筹安排结果,法定监护人可于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后查询学位。如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跨行政区域以随迁子女方式申请入学,审核通过后其公办学位将以随迁子女学位为准。
(三)多子女入学
1.提交同校就读申请。因电脑随机录取、划片范围调整等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的,法定监护人可于5月13日—18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其他未入学子女与已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校(校区)。
2.查看申请审核结果。法定监护人于5月29日查看申请审核及统筹安排结果。审核通过的,不再参加其他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录取。
(四)民办小学入学
1.报名民办小学。6月1日—5日,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可自愿填报1所民办学校。
2.查看录取结果。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6月16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法定监护人可于6月16日17:00以后查询录取结果。
(五)小学学位确认
同时具有公办、民办学位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于6月17日—18日期间网上进行公办或民办学位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民办学位,默认为公办学位。放弃已确认民办学位的,由户籍地或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六)民办小学空余计划报名及录取
1.报名民办小学空余计划。6月24日,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中符合在蓉入学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符合合法稳定居住或合法稳定就业的随迁子女可自愿报名1所民办学校。
2.查看空余计划录取结果。6月26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民办小学空余计划电脑随机录取,法定监护人可于6月26日17:00以后查询录取结果。被民办小学空余计划录取的,以该学位为最终学位。放弃被民办小学空余计划录取的,由户籍地或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七)其他安排
1.缓学申请办理。适龄儿童需缓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出具相关材料,经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经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办理缓学手续。因身体状况需要缓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证明。缓学期限一般为一年,缓学期满仍未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2.适龄残疾儿童小学入学。3月20日起,符合在蓉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法定监护人通过“成都市特殊教育服务云平台”向户籍地或居住证(地)残疾人专门教育委员会提交入学评估申请;5月6日—12日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提交入学信息期间,尚未申请入学评估的残疾学生,其法定监护人也可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提交评估申请。5月28日前,查看评估申请结果;6月15日查看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入学结果。
3.其他群体入学。5月31日前,本市集体户人员子女、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在蓉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和其他群体按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学登记。
二、初中入学
(一)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
4月20日—24日,本市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小学毕业信息核对;回蓉生进行信息采集;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二)随迁子女入学
1.提交入学申请。按照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2〕13号),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于4月1日—4月30日期间,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申请。
2.查看审核结果。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法定监护人可于4月15日—5月9日期间查看入学申请审核结果。
3.查看学位安排。7月2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统筹安排结果,法定监护人可7月2日17:00以后查询学位。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且符合条件申请在成都市就读初中的随迁子女可按升学对应区域报名参加市直属学校录取。如为本市户籍适龄少年跨行政区域申请入学,审核通过后以随迁子女升学对应区域为准,不再参加户籍地的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
(三)多子女入学
1.提交同校就读申请。因电脑随机录取、划片范围调整等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的,法定监护人可于5月18日—22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其他未升初中子女与已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校(校区)。审核通过的,不再参加其他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录取。
2.查看申请审核结果。法定监护人可于6月2日查看申请审核及统筹安排结果。若报名参加足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初中招生被录取后,将取消申请审核通过的多子女同校就读学位。
(四)查看升学区域
6月2日,本市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可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学生公办初中升学对应区域。
(五)公办初中入学
1.报名市直属学校。6月15日—18日,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愿填报1所市直属学校。
2.查看市直属学校录取结果。报名人数超过市直属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6月23日,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以及区属公办学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被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放弃该学位的,由户籍地或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3.查看区属公办初中入学结果。6月30日前,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所属公办初中划片范围;7月2日前,组织开展所属公办初中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六)民办初中入学
1.申请及查看民办直升。6月2日—3日,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民办一贯制学校在籍小学毕业生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参加直升;已被校内直升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录取。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申请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6月5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生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2.报名民办初中学校。6月15日—18日,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本市学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学生法定监护人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可自愿填报1所民办学校。
3.查看民办录取结果。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6月24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法定监护人可于6月24日17:00以后查看录取结果。
(七)学位确认
7月3日—4日,同时具有公办、民办学位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须在网上进行公办或民办学位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民办学位,默认为公办学位。放弃已确认民办学位的,由户籍地或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八)民办初中空余计划报名及录取
1.报名民办初中空余计划。7月7日,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中符合在蓉入学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符合合法稳定居住或合法稳定就业的随迁子女可自愿报名1所民办学校。
2.查看空余计划录取结果。7月9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民办初中空余计划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被民办初中空余计划录取的,以该学位为最终学位。放弃被民办初中空余计划录取的,由户籍地或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九)其他安排
1.适龄残疾少年初中入学。3月20日起,符合在蓉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少年法定监护人通过“成都市特殊教育服务云平台”向户籍地或居住证(地)残疾人专门教育委员会提交入学评估申请;4月20日—24日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期间,未申请入学评估的残疾学生法定监护人也可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提交评估申请。5月20日前,查看评估申请结果;7月2日查看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入学结果。
2.其他群体入学。5月26日前,本市集体户人员子女、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在蓉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和其他群体按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学登记。
3.足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5月27日—6月1日,所属区(市)县足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初中招生,具体工作另行安排。5月29日(测试结束后)—6月1日,各试点学校公示学生专业测试成绩及录取名单。6月2日,法定监护人可查看所属区(市)县足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初中招生入学结果。被足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初中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公办或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含多子女同校就读);被足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初中录取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放弃该学位的,由户籍地或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三、其他
(一)符合小升初政策入学是申请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的必要条件之一。
(二)支持有条件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学位情况和学龄人口数,实施随迁子女“随到随读”,即探索随迁子女申请人仅凭居住证、或劳动合同(营业执照)、或租房证明等申请入学;支持有条件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学位情况和学龄人口数,探索实施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工作地统筹入学。
(三)义务教育学校要实施均衡编班,确保男女生比例大体相当,师资配置合理均衡,不得以任何名义在校内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严禁以学生考试成绩、获奖和竞赛等为依据编设重点班、特长班等。学校分班过程邀请教师代表、家长代表、责任督学参加,接受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四)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于2026年4月1日前对外公布其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及日程安排。
附件:1.2026年小学入学工作日程
2.2026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日程
附件1
2026年成都市小学入学工作日程
|
日期 |
工作内容 |
|
|
4月 |
1日前 |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安排 |
|
4月 |
1日—30日 |
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人通过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进行申请办理 |
|
24日前 |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发布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公告 |
|
|
30日后 |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市教育局审核同意的民办小学名单及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等 |
|
|
5月 |
6日—12日 |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网上申请绑定 |
|
4月15日—5月9日 |
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人查看入学申请审核结果 |
|
|
13日—15日 |
确需到现场进行资料审核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进行入学资料审核 |
|
|
13日—18日 |
多子女家庭网上申请子女就读同一学校(校区) |
|
|
29日 |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多子女家庭就读同一学校(校区)审核结果 |
|
|
6月 |
1日—5日 |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进行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
|
15日 |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所属公办小学划片范围和入学结果 |
|
|
16日 |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
|
|
17日—18日 |
被民办学校和区属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网上进行公办或民办学位确认 |
|
|
23日前 |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随迁子女入学结果 |
|
|
24日 |
1.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民办小学空余计划 2.民办小学空余计划录取报名 |
|
|
26日 |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民办小学空余计划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
|
|
7月 |
5日前 |
适龄儿童根据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
附件2
2026年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日程
|
日期 |
工作内容 |
|
|
4月 |
1日前 |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安排 |
|
4月 |
1日—30日 |
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人通过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进行申请办理 |
|
20日—24日 |
1.小学毕业生网上信息核对(含回蓉生信息采集) 2.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网上申请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
|
|
30日后 |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市教育局审核同意的民办初中名单及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等 |
|
|
5月 |
4月15日—5月9日 |
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人查看入学申请审核结果 |
|
18日—22日 |
多子女家庭网上申请子女就读同一学校(校区) |
|
|
6月 |
2日 |
1.公布学生升学对应区域 2.公布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绑定电脑随机录取审核结果 3.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多子女家庭就读同一学校(校区)审核结果 |
|
2日—3日 |
民办一贯制学校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符合条件学生网上申请参加直升 |
|
|
5日 |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生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
|
|
10日 |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民办一贯制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计划 |
|
|
15日—18日 |
1.市直属学校网上报名及家长代表申报 2.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本市学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学生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
|
|
23日 |
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
|
|
24日 |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区域内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
|
|
30日前 |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所属公办初中划片范围 |
|
|
7月 |
2日前 |
1.市内“11+2”区域外完成公办初中学位确定并公布结果 2.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随迁子女入学结果 |
|
2日 |
“11+2”区域组织开展区域内公办初中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
|
|
|
3日—4日 |
被民办学校和区属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须在网上进行公办或民办学位确认 |
|
7日 |
1.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民办初中空余计划 2.民办初中空余计划录取报名 |
|
|
9日 |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民办初中空余计划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
|
|
10日—11日 |
学生根据初中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