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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9/29

15:29

来源:

公园城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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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遗赠)登记公示 张世芳

申请人吴婷、吴万福、吴静到我局申请下列不动产的继承(遗赠)转移登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第十四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我局对下列不动产继承(遗赠)转移登记情况公告如下:

被继承(遗赠)不动产

坐落

高新区(西区)顺源环街123号5栋3单元2楼5号

被继承不动产权证书号

成高国用(2013)字第26635号 监证3188240,监证3188239

被继承遗产

范围

上述不动产属于张世芳所有的50%份额

继承

方式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被继承人姓名

张世芳

继承人姓名

吴婷

不动产继承

情况说明

吴婷继承,吴万福、吴静放弃继承

不动产继承登记情况公示

本次不动产继承类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6年9月29日起2026年10月23日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办理上述不动产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公告机构: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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